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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假≠烧假

2000-04-10 来源:光明日报 大连市金州区 李洪波 我有话说

日前,笔者翻阅某报发现,一张新闻图片上大火冲天,浓烟蔽日。正纳闷如此污染环境而没人管之时,蓦见文字说明方解其意。原来,我市某区在前几天又大量焚烧了18600条仿冒云南大理烟厂品牌的软、硬“三塔”烟和“美登”烟。对这样大量焚烧假货的做法,笔者实在不敢苟同。

其一,这种做法严重地污染了环境。收缴的假烟、假酒、假音像制品和假冒食品等各类假货,有的是化学物品,燃烧后释放大量有毒气体,使各种有害物质交织于空气中,人为破坏了生态环境,有悖于《环保法》的规定。

其二,这种做法浪费了原材料,不利于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。一些收缴的盗版书刊和黄色书刊,完全可以送到造纸厂粉碎后作为原材料使用。这样既有利于解决我国木材资源短缺的实际问题,又能强化国民的资源利用和节约意识。

其实,只要百姓真正感到市场上的假货不再泛滥了,消费者无后顾之忧时,不会有人注意管理部门是否在烧毁假货。因为,打假战役进行到现在,人们渴盼的是实实在在的没有假货困扰。

笔者认为,只要抓住产假、运假、销假和严惩四个环节,假货还是可以杜绝的。下气力严查产假地下窝点,发现一处斩草除根;下精力密堵运假线路,抓一个严惩不贷;下狠心重罚销假商贩,罚一次倾家荡产,看造假者还有没有资金和胆量从事伤天害理的勾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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